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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位缺口150万个,近日出台的这14条措施能否解决难题

浏览 :696次   更新时间:2018-12-10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完善城市停车场用地配套政策的14条措施,保障城市停车场建设的用地需求,其中明确独立用地停车场允许配建部分商业,以此降低停车场建设成本。

          

广州停车位缺口150万个、深圳停车位缺口220万个,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停车位缺口也居高不下。

地下停车场超配车位部分不收土地出让金

    在用地保障方面,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在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统筹考虑城市停车场的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扩大城市停车场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城市停车场用地,积极做好停车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在分配新增用地指标时,要充分考虑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城市停车场项目用地计划指标。14条措施还提出降低投资人取得停车场土地的初始成本。各地可根据地区停车场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停车场项目的供地方式、供应年限等。具体规定为,停车场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的,出让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赁年 限应在合同中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独立占地停车场综合开发利用及新建建筑物超配建设停车场。一是单独新建停车场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二是对充分利用建筑物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部分,符合相关规划的,超配部分可不计收土地价款。

既有住宅新增停车场不收土地出让金

    据悉,广东在省级层面尚未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政策,为进一步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增建停车场,《通知》还借鉴了《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提出了停车场产权登记的要求,允许整体或整层转让和转租,单层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再分割转让和分割转租,确保停车场用地按规定用途使用。为鼓励充分利用公共设施地下空间,该文还提出利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有偿出让方式供应停车场的,可按地表出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出让底价。针对住宅小区停车位趋紧这一情况,《通知》还允许既有住宅小区增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规划和规范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建设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免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为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三旧”改造项目中,应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因政府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可建设可拆卸临时停车设施设备,但占地建设使用可拆卸临时停车设施设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尚未供应的政府储备土地,也可依法用于建设临时停车场。

    据悉,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机动车保有量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城市共24个,其中广东占了4个,分别是深圳、东莞、广州、佛山。目前,广东汽车保有量仍不断提升,停车位缺口不断加大。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人负责人表示,停车场用地、规划、建设、管理涉及多个部门,需多部门共同发力,才能更好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停车难根源在城市土地供应不足

    以车辆和停车位1:1.3的正常标准计算,按照广深现有的私家车保有量,广州停车位缺口150万个、深圳停车位缺口220万个,其他珠三角城市的停车位缺口也居高不下,各地“停车难”有关的报道多年来不绝于耳。停车位缺口何以如此之大?多名停车场行业专业人士表示,根本原因还是建停车位的土地供应不足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副会长潘国璠说,广州目前除了配建的停车场外,几乎没有专用的公共停车场,公共性、公益性的停车场也没有位置建。曾经花都区准备建8个公共停车场,但调研后发现,其中6个都不能保证土地长期使用。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也曾提出,广州一度规划在市中心建设13栋公共停车场大楼,但很遗憾一栋也没有建成,涉及地块最终都改作它用。

    另据南都记者了解,就算对于规划标准强制的住宅和商业地块配建停车场,现有的政策也存在利益激励不足的问题。住宅配建的停车场需要面对政府价格管制,同时也常常出现政府要求“只租不售”的情形,因此开发商配建这些停车位基本上都只是被动满足规划要求,至于超过规划要求之外的停车位,能不建就不建,如此自然没有多余的停车位。

    广州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广州土地紧缺,用地指标通常会被优先考虑用于住房和商业建筑,公益性的公交站场建筑面积都无法按照国家标准配齐,私家车停车位自然也只能处于“缺地”的状态。目前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一些鼓励开发商多建停车位的措施,但这些优惠措施到底能起多大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 摘自停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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